执法队在兰水路巡查时,发现一小车随车抛撒小广告,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对涉事单位处罚5000元。
据宝龙街道执法队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擅自在户外派发经营性宣传品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12月11日晚,一辆面包车快速地行驶在兰水路上,大量宣传单页被抛撒出车窗外。队员立即驾驶车辆上前,趁该车辆在路边停靠时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前制止了这违法行为。经调查,车上当事人员受雇于一公司,负责日常派发宣传小广告,为图省事,想出开车抛撒小广告这个歪主意。现场队员根据广告上的地址顺藤摸瓜找到该涉事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对雇佣人派发小广告一事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