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英街界碑
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彤代表法制委员会,向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
《草案》明确了中英街管理局的职责,新增冒用他人通行证进入管理区内的要移交公安处理等内容。
重新梳理中英街管理局职责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修改一稿》对中英街管理局的职责规定不够清晰、准确。经研究,《草案修改二稿》对中英街管理局的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设立管理区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管理区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权;
(三)负责管理区有关涉港事务的协调、合作;
(四)协助公安、边防、海关、检验检疫以及海防打私等部门开展执法活动;
(五)协助文体旅游等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维护管理区的经营秩序;
(七)盐田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