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北京市大兴区一家宾馆因未对13名旅客进行住宿登记被警方依法处罚,一个月后,北京警方在复查时再次发现该宾馆存在同样违法问题,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获悉,这是2016年1月1日反恐法施行以来,北京警方依据该法对旅馆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记者29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2018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场所管理支队组织警力进行异地用警例行检查,在对大兴区某宾馆开展的执法检查中,警方发现该宾馆8212等9间客房共有13名旅客未进行住宿登记,随即将该旅馆移交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处理,大兴公安分局对该宾馆和违法行为人杨某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杨某处以500元罚款。
8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场所管理支队再次组织警力对该宾馆进行复查时,发现2名住宿旅客和1名访客未进行登记。针对仍然存在的违法行为,大兴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对经营负责人杨某处以1万元罚款;对前台当班登记员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
北京警方提示,旅馆业单位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须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同时,警方提醒住宿旅客,在办理住宿登记时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旅馆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住宿登记工作,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