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发生七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企业及企业的老板都将会被公布、曝光,而且还要被纳入深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联合惩戒。
12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办法》明确提出,劳动保障违法信息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信息。
据悉,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公布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改正文书的文号、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或责令改正依据、执法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市人社局提醒,除了曝光相关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通过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布。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劳动保障违法信息纳入深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公布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确认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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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包括:
1.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非法使用童工;
3.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经责令支付逾期未支付;
4.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5.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6.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
7.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100人以上劳动者集体上访、堵路、冲击党政机关或引发群体性械斗、冲突、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经上级部门批办督办、网络等媒体反映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