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一市民上班途中在经过龙华区二线拓展区白松四路 (新区大道-梅龙大道)工程的施工工地时,跌入了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施工井里,被井内40多公分的钢筋从左鼻骨沿着上侧眉骨旁穿头而过,被确诊为开放性特重型颅脑损伤。“吃人”的施工井,目前惨剧已经已经酿成,但是家属两周求助六部门遭遇“踢皮球”,没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像极了一出罗生门。
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区域的施工井并没有设置警示标识并将其进行围挡,施工工地没有固定的出入口,工地也没有创造条件进行封闭管理,这些“没有”,成为事故发生的关键。并且,在受伤家属拍摄的工地工程概况信息中,该施工工地的开工日期和峻工日期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空缺。这很难不让人有想象空间,相关证件空缺之下,何以能开工?背后乱象是否还隐藏着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潜规则?我们的工地上,究竟还潜伏着多少像这样的危险?
事故的代价不可小觑,严肃追责更不能少。不能让施工单位做“隐形人”,建设单位以及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也应该履行好管理职责。该追责的追责,该处罚的处罚,同时还需要追根溯源,查清整个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资质,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生命经不起这样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