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在大梅沙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查处到一宗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据驾驶员叶某勇交代,当日中午14时30分,其姐姐金某华驾驶粤B号小型轿车载着当事人叶某勇前往罗湖区。
大概过了一小时后,其姐姐感觉有些疲累,便把车开到服务站,随后让弟弟叶某勇驾驶车辆上路。
开车累了怎么办?找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下,或是让他人来驾车,这些都是避免疲劳驾驶的好办法,这位姐姐的交通安全意识,很值得点赞。
可接下来这一幕,却又让蜀黍心惊胆战!
在交警要求驾驶员叶某勇,出示相关证件时,却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弟弟无证还敢开车上路?,姐姐竟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弟弟驾驶?他们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形式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会被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
(一)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
(三)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四)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或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正所谓失信者寸步难行,在交通上,一旦成为失信人,将会影响将影响你的吃、住、行,孩子教育等方方面面。
开车上路必须带着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吃亏的只会是自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