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从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到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刻不容缓的举措。从理论上说,买房本不是刚需,居住才是刚需。但为何“宁买房不租房”会成为集体行动的逻辑?说到底还是权利的逻辑:人们不仅在买“产”,更在买“权”。对物权之上的受教育权、养老保障、医疗等权利的需求,有时比居住本身还强烈。越是人口流动大、业态更新快的城市,这个问题越紧迫。以“租购同权”为特色的房屋租赁市场改革,正是抓住了这一深层次的需求,尝试充当租屋供给不足和租屋赋权不足的双重解铃。
对于改革者来说,提升民众获得感,是最大的目的。广州“租购同权”政策发布没多久,学位房成交就降了三成,政策影响预期的效果已经显现。但公众的担忧也随之而起,“租购同权”会不会引发房租暴涨?政府有无控制超出市场预期价格的手段?毕竟,赋权意味着价值提升,竞价者就会纷至沓来,有人甚至已经想到:如果出现一房二租,一方只租房屋居住权,一方只要租屋上的“学位”,问题该如何防范?小区适龄入学儿童如果因为新政短时间快速增加,学校又该如何选入?民众发展阶段不同,获得感也是复杂的,要想取得最大公约数,还需要把政策细节放置在具体的执行情境中仔细审视,不能少了事前的细致模拟和计量,也考验着事后的精准执行。
对于一个对自有住房有着长期偏好的国度而言,购租并举、租购同权正在调整的,不仅仅是住房制度、居住权利,更有全社会的理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下,如何把可能出现的“权利冲突”变为“权利共享”,如何因地制宜做大居民公共服务的总蛋糕,都是护航租房美好时代必须付出的努力。开弓没有回头箭,一种更加可持续的住房制度、一种人民共享的居住观念,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成为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