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全市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直接影响企业参与投标资格与金融贷款等活动,增加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成本。这些,都增强了“铁十条”的硬度与威慑力度。
深圳日前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百日大整治“亮剑”行动动员会,深圳市住建局在会上发布了《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像抓“酒驾”一样抓安全生产,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像抓“酒驾”一样抓安全生产,是一种比较新鲜的说法,事实上也切中了问题的要害。长期以来,酒驾、醉驾治理被认为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但自从2011年醉驾入刑后,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更成了越来越多人遵循的行为准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域之所以容易成为事故多发地带,除了该领域对安全预防存在特殊要求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执法震慑力不够,当违法生产所能取得的收益大于为此需要付出的成本,一些企业就会不惜铤而走险。要挡住企业违法生产的冲动,驱除一些人潜意识里长期堆积的麻痹心理与侥幸心理,非拿出抓“酒驾”的决心不可。
据悉,深圳这项被称为“铁十条”的新规综合了法律、行政、经济和市场等多种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空前。具体包括停标、停工、扣证、追缴违约金等措施,直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挂钩。惩治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对责任单位予以红色警示;同时对应的有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人员也将被红色警示。
是的,预防是最大的保护。在这里,我们不妨再次温习一下著名的“海恩法则”和“墨菲定律”。前者由德国飞机涡轮机的发明者德国人帕布斯·海恩提出,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后者是美国的工程师爱德华·墨菲作出的著名论断,即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我们要做的,就是以铁的监管措施,全力阻止这种“变坏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铁十条”强化部门间协作,整合安监、公安、司法、交通、建设、水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资源和力量,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同时,就像一些地方将酒驾、醉驾等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一样,深圳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全市失信联合惩戒体系,直接影响企业参与投标资格与金融贷款等活动,增加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成本。这些,都增强了“铁十条”的硬度与威慑力度。
此外,还可以充分调动市民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初期险情处置,今年新修订的《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精简了隐患转办受理流程,提高了奖励举报额度,最高可达3万元,这样的做法值得推广——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除了相关部门要守土有责之外,进一步激励民众参与也必不可少。当人人成为一个流动的摄像头,将更好地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天候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