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将人才服务工作规定为政府部门、企业等相关各方的职责,可以说给各方的人才服务工作拿出了服务清单,为“孔雀东南飞”盛景不衰提供了法治后盾。
昨日下午,记者在《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立足深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人才培养、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围绕人才作为最重要、最活跃、最具效力的市场要素,着力消除制约人才发展的各种障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条例》干货十足、亮点纷呈。比如,要求产业规划应当将人才工作作为重要内容、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等不胜枚举。
在诸多干货中,当数“人才服务清单”最为亮眼。按照《条例》,我市将建立人才服务清单,即通过清单式地梳理和规范,明确政府对人才服务事项的范围和职责,让人才对政府服务“了然于胸”。比如,《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制定人才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提供人才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内容和方式等。
细读《条例》可知,接下来我市对人才的支持和服务将是全方位的。因为,《条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条分别提出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和人才创新创业基金,为人才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而《条例》第五十六条则提出,把提供人才安居保障纳入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此外,《条例》还明确提出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人才认定、项目申报、配套待遇落实、创业扶持服务等职能,建立“一口受理、一口对外,内部联动”的人才服务机制,为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
《条例》对于“人才服务”着墨颇多,凸显了“服务人才就是服务发展”的前瞻理念。现代城市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已成为推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眼下正值社会转型期,各地都在苦苦求索转型发展之道,人才争夺战已然白热化。没有人才支撑,发展必然掉档、失速;而坐拥人才优势就是增添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靠人才集聚“起家”、因人才而兴的深圳,自然深谙此理。
“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用法定服务清单构筑吸聚天下英才的强劲“磁场”,表明深圳在人才战略上更上层楼,将人才作为最宝贵的财富,彰显深圳这座城市引才爱才的诚意。期待栽好梧桐树后,金凤翩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