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的自我“松绑”和监管部门的“收紧”又迎头撞上。食药监总局近日提出我国不能放开网售处方药。但处方药违规零售却开疆拓土,从网络扩展到手机APP,让监管更加挠头。有些处方药,一些药店无需纸质处方,都能随到随买。(3月1日《北京日报》)
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药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能调配、购买和使用。这是因为,处方药要么具有依赖性潜力或易导致滥用;要么具有毒性或其他潜在风险,患者自行使用不安全;要么用药方法有特殊要求,必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要么新上市,其活性或副作用还要进一步观察。无论是网店还是手机APP以及实体药店,无需纸质处方都能随便买到处方药,患者的用药安全、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又如何得到保证?
尤其是网店与手机APP销售处方药,一旦出现用药安全事故,就可能陷入无解之境。正如报道所举例子,在北京短暂居住期间,山西消费者李先生突发疾病,通过广东一家医药电商平台,买了四川一家医药企业生产的处方药,一旦他因服药出现过敏性休克甚至致残等更严重问题,该在哪里投诉,由何地监管部门一查到底,全都存疑。正如一位专家所言,电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及手机APP的注册地、运营地以及销售地经常相互分离,牵扯到属地管理问题,出现用药安全事故,最容易成为“三不管”地带。消患者应谨慎从网络渠道购买处方药。
监管部门更必须强化监管,对通过网络售药的网店、实体店、手机APP等进行常态化检查;畅通举报机制与渠道,加强宣传,鼓励患者积极举报;对违反规定的网络售药者加大处罚,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要最有力地震慑违规行为,不光要有严密的法规,更要有被处罚的必然。还要针对网络销售药品的发展越来越快、主体越来越多的态势提升监管技术,比如,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药品信息和交易进行全网搜索,对违法违规行为,系统自动截图、自动分析、自动取证打包。如果监管继续乏力,患者仍可能被网络售药谋财害命。
前不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网络药品销售者不得销售处方药,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可以说,这是对处方药销售管制的进一步加码。在目前尚不具备开放网售处方药的社会基础的前提下,这是必要的。当然长远来说,考虑到患者购药的便利性,实行彻底的医药分开管理体制,网上药店、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医保机构及医师间,全面实现电子病例与电子处方的资源共享,当成未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