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查处了一起人为破坏交通设施的案件,涉案店铺老板被行政拘留5天。
据了解,11月24日晚19时30分,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接到沙井街道值班室通知,反映在沙井路有人破坏交通护栏,要求执法人员前来处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现场进行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荣记砂锅粥老板因方便顾客进入,擅自切割损坏甲型护栏一块,因作业时正好遇到南沙派出所巡防民警经过,及时予以制止。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勘察,认定当事人张某未经交通主管部门许可,私自切割护栏,破坏交通附属设施,违反了《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八项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以罚款,第一时间将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11月26日,宝安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张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公路、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如发现任何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请拨打12328进行举报,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道路安全。
执法人员在现场取证